近日,东方市委组织部为全面了解新修订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在我市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成立检查组对东方7个乡镇、9个市直单位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据悉,检查组按照省委组织部近期要在全省范围内督查检查工作的要求,着重围绕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宣传、公务员录用、交流、培训、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公务员法规定的执行情况,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导,并征求各单位对平时考核的意见建议。在督导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请假管理不规范、干部培训少且缺乏针对性、职级晋升工作开展缓慢等问题比较突出,依法管理和培养锻造公务员队伍的意识还不够强。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东方市委组织部将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提升公务员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打造一支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