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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引进“四方之才” 最高给予3000万元建设资助经费支持

日期: 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

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公告,启动“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团队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入选团队最高可获3000万元建设资助经费支持。

根据公告,“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团队人才引进项目的申报对象为省内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机构引进的人才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不受国籍限制,应拥有不少于5名高层次人才,其中至少3人(含带头人)全职来琼工作不超过1年(须于2023年8月30日后与我省签订协议并到岗工作,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可放宽到2023年1月1日;或目前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须在海南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琼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公告明确,团队应当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团队带头人应当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导重大产业、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的科技领军人才,研究方向属于海南科技创新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企业主要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由于我省人才计划优化整合,作为过渡期,允许已认定的首批、第二批“海南省人才团队”参评本次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对由省委、省政府重点引进的顶尖人才领衔的人才团队,且全职在琼工作的,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经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呈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纳入“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予以支持。

据悉,入选海南省人才团队的申报对象,可享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申请股权投资,团队成员参照整建制迁入的总部企业人才享受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待遇;入选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的申报对象,我省将给予1000万元—3000万元的建设资助经费支持,其中40%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须于10月15日前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下载并认真填写人才团队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向对口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平台)提出申请。

原标题:

我省启动“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团队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最高可获3000万元建设资助经费支持